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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0届湖北籍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2020-02-21

 

各二级学院、各毕业班学生工作片区: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届湖北籍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川教办函〔2020〕5号)文件精神,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要多措并举做好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就业工作,确保就业大局稳定”的重要指示,进一步抓实抓细我校2020届湖北籍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服务等相关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摸排信息

各毕业班学生工作片区需要全面摸排各班2020届湖北籍毕业生的家庭住址、联系方式、身体状况、就业现状、求职意愿等情况,“一对一”建立工作统计表(见附件),并于2月27日前以片区为单位将统计表发送至就业指导中心王梅老师的企业邮箱。

二、加强教育疏导

各二级学院、毕业班学生工作片区需通过微博、微信、家长群、学生群等渠道,向2020届湖北籍毕业生宣传疫情防控知识和要求,引导毕业生加强自我保护,增强公民意识,共同画好“守望相助、共度时艰”的同心圆。要切实加强心理疏导,指导和帮助毕业生坚定信心、科学应对、舒缓就业焦虑,要特别关注未就业湖北籍毕业生身心健康,加强跟踪辅导,传递关爱和问候。

三、做好分类指导

根据摸排出的湖北籍毕业生情况,加强分类就业指导。对就业型毕业生,各二级学院务必将就业指导中心发布的就业信息通过网络推送给毕业生,并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择业观,尽早实现就业。对创业型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安排创业导师“一对一”帮扶。对升学及公招公考型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应安排人员“一对一”进行相关招考政策宣传和辅导,助力毕业生顺利升学、公招如愿。对暂无就业意愿的毕业生,各二级学院和就业指导中心应对其进行“一对一”思想引导,鼓励其尽早实现就业创业。

 

学校办公室 就业指导中心

2020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