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新闻中心 天府论坛 正文

(第577期)【绵阳校区】存在与选择——走进萨特的自由现象学

2024-03-29

3月25日,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邀请了中国人民大学二级教授,外国哲学专业博士生导师,中国现代外国哲学学会副理事长欧阳谦教授于绵阳校区学术报告厅开展了以“存在与选择——走进萨特的自由现象学”为主题的学术讲座。本次讲座由学校副校长刘强主持。

讲座现场

讲座伊始,欧阳谦以人与动物的区别为出发点,提出了一个古老且形而上学的问题“人究竟有没有自由意志?”,教授以决定论为起点,认为影响人类作出决定的两种因素,一为先天的基因与天赋,二为后天的环境和天赋。从欧阳谦的观点中,可以剖析出人的决定更多取决于人的自由意志。欧阳谦还讲到了存在主义关于存在的五种基本描述“动词化、个体化、情绪化、时间化、虚无化的存在”表达了人能够发展至今,是以“超越,创新”为动力,不断地超越自己,这承接了其观点存在哲学,也是人与动物最大的区别。

讲座现场

随后,欧阳谦向天府学子引荐了几位历史上著名的存在主义哲学的思想先驱。例如帕斯卡尔认为过去的人们过于强调“人是理性的”的这一观点是不正确的,教授认为人对于事物的了解是源于“概念”这个因素,究其根本是源于人的“情绪”;克尔凯戈尔认为人需要考虑人个体的需求,以克服恐惧为主;尼采否定了有神论,他认为传统的宗教束缚了人的天性,人应该保留有自我的天性。通过几个例子欧阳谦又引入了本次讲座核心阐述的哲学家萨特,提出他的哲学命题:“存在先于本质”。在萨特的观点中,其否定了决定论的存在,人应是自由的,自己的选择由自己决定,要推崇人的自由意志,以人的主观性为自由的前提。

讲座逐渐深入,欧阳谦解释了萨特自由现象学的基础来源。其一,是笛卡尔的“我思故我在”,人的思想即为人存在的意义,强调了人的主体性的存在。其二,是柏格森的“生命哲学”,人的意识是流动的。其三,则为胡塞尔的“现象学”,人的意识活动来自于主观体验,是由人的认知具象化,也提出了人对于事物赋予的概念源自主观性,既要克服极端的主观主义,又要克服极端的客观主义。同时提出将意识提高到意识的高度,用哲学态度取代自然态度。现象学的一个重要概念“意向性”,讲述了意向性活动的基本形式分为四点:“解释对象,统一对象,丰富对象,构成对象。”其四,就是海德格尔的“存在论”,对比传统存在论与“存在的遗忘”,本真与非本真的存在。最终教授讲到萨特的自由现象学:《存在与虚无》。“人是一个拥有主观生命的规划,人只是在企图成为什么的时候才会取得自己的存在。”其中提到的责任与自由的关联性表明世上没有绝对的自由,“我的选择由我负责。”肯定他人的存在,体现了“他人的存在是和我一样的存在”的说法。最终欧阳谦总结了萨特的思想困境,将萨特于两个思想中所遇到的困境作出了深刻诠释。

在最后的互动问答环节,欧阳谦与天府学子进行了交流,教授与学子就“存在的理解与存在丰富程度的深入关系”等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并强调道人对于存在的理解程度决定了人的存在的丰富程度。欧阳谦也就此开导学子们思想要具有开放性,不要过于纠结于某种执念。

讲座结束之际刘强对本次讲座作出了总结。刘强勉励天府学子们要适应时代,在调整自己的行为方式中,理顺自己与世界的关系。本次论坛使天府学子加深理解了“人对存在的认知”这一哲学命题,这与西财天府学院致力于培养学生正确三观的价值导向相吻合。愿天府学子关注现状,规划未来,在哲学思考中敏思践行,拥有更加精彩的人生。

团委宣传部:马博豪

摄影:沈雨豪

初审:张宁

复审:李定峰

终审:车学文

2024年3月27日

相关资讯

  • 14

    2024. 10

    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
    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是经教育部(教发函〔2006〕81号)批准,将西南财经大学的涪江校区进行整体置换,并完整继承了原西南财经大学电子商务学院的全部师资和管理队伍、办学理念、图书资料、教学设备、校园建筑及生活设施等而设立的独立学院。在中国校友会最新排名中,学校位列中国独立学院第15名,中国财经类独立学院第2名。经过二十余年的发展,学校先后获得“中国最具办学特色独立学院”、“亚太区最具发展潜力品牌院校”、“中...
  • 14

    2024. 10

    绵阳科技城新区天府实验幼儿园(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附属幼儿园)招聘公告
    为了适应发展的需要,绵阳科技城新区天府实验幼儿园面向社会招聘部分岗位,现公告如下:一、幼儿园简介绵阳科技城新区天府实验幼儿园(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附属幼儿园),是绵阳科技城新区与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联办的一所公立幼儿园。校园设计新颖,环境优美,占地面积约8300平米,配备12间幼儿活动室,设有中庭下沉式绘本剧场、感统室、科探室、大型建构区等7个功能室,还建有“林影逐梦”生态活动区、大型树屋探险游乐区、沙...
  • 30

    2024. 05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建设具有良好思想品德修养和业务素质的教师队伍,促进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本法适用于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第三条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教师应当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加强教师的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培...
  • 11

    2023. 10

图说天府
> 更多
最新资讯
>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