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帮助学院师生深入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相关内容,提升师生法律意识,12月18日,会计学院邀请四川致高(德阳)律师事务所主任、四川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理事、四川省律师协会民商事专业委员会委员张明霞律师,以“法商融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温度”为主题,在德阳校区B101教室开展专题讲座。会计学院师生代表参加了此次讲座。
张明霞律师讲座现场
讲座伊始,张明霞以简洁明快的方式,简要介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起源与发展历程。接着,张明霞详细讲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三大核心制度——重整制度、和解制度与破产清算制度,具体包括每个制度的申请条件、程序流程以及关键要点。在讲解过程中,张明霞不时穿插实际案例,将抽象的法律条文转化为生动易懂的实际场景,帮助师生更好地理解和掌握。
在讲座的最后,同学们积极踊跃地就《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相关问题与张明霞展开讨论。有同学询问如果个人独资企业遇到破产清算,其虚拟资产会不会一同被用于抵债;还有同学对公司破产清算时是否会涉及法定代表人私人财产处置提出了自己的疑问。张明霞一一耐心解答并鼓励同学们在今后的学习和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积极主动地向专业老师请教,不断提升自己的法律素养和知识储备。
学生提问
本次讲座不仅丰富了师生的法学知识,更激发了大家对破产制度的深入思考。通过张明霞的精彩讲解和案例分享,同学们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有了更为全面和深入的理解,为今后的学习和职业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会计学院财务管理系:潘学会
摄影:潘学会
初审:常莹
复审:陈倩
终审:陈茜
2024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