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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关于许泽同学退学处理的公告
2024-03-19

许泽,男,学号:32301640,2023级专大数据会计15班学生。2023年10月9日至今,该生未参加学校规定的任何教学活动。辅导员多次与该生联系,都无法联系到本人。辅导员又通过电话、短信的方式多次联系该生父亲,父亲也拒绝沟通。截止目前,该生及家长都未办理退学手续。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十条第(四)项“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可予退学处理: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试行)》第二章第七条“不假离校并达到连续两周及以上未参加学校规定教学活动的学生,按退学处理。学生无故旷课,一学期内旷课累计在10学时以内给予批评教育;累计11-30学时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累计31-50学时给予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旷课累计超过50学时给予开除学籍处分”的规定,应给予许泽退学处理。

经学校研究决定,予以许泽同学退学处理。现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经过10个工作日即视为送达。请在公告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到校办理离校手续。学生对学籍处理有异议的,在公告期满后10日内,可以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特此告知

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

2024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