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教职工: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下发的《关于开展第二届四川省“四有”好老师遴选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2024年是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四有"好老师十周年,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加快建设一支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二届四川省"四有"好老师遴选工作。凡符合条件并有意申报的教职工,请填写附件《第二届四川省“四有”好老师推荐申报表》,于5月13日之前将申报表电子版通过企业邮箱发至人力资源管理处茹晓婷老师。学校审核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送省教育厅。
《通知内容节选》
推选范围:
全省各级各类学校、教育科研等机构中专职从事教育教学的在职在岗教师。
推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教育方针,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和理论素养;忠实履行国家教育职责,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践行"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四个相统一"、做好"经师"、成为"人师"和弘扬教育家精神等要求,享有较高社会声誉。
2.长期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且在职在岗,模范履行职业道德规范,学识扎实,教书育人成绩显著,群众公认。
3.综合素质好、专业水平高,工作认真负责,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近5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二) 坚持面向基层,面向工作一线
1.评选推荐工作要坚持面向一线的原则,推荐人选主要在一线教师中产生。高等学校一般不推荐校级领导干部。
2.各地各校在推荐人选时,要重视班主任、思政课教师和辅导员推荐工作。对积极参与省市教育主管部门重要政策研究、重要文件起草或修订等工作并做出积极贡献的,在服务乡村振兴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附件:第二届四川省“四有”好老师推荐申报表
人力资源管理处
202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