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规章
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
2025-03-1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毕业论文(设计)是本科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本科教学过程中的最后一个综合性、创造性的教学实践环节,也是培养学生运用所学基础理论、基本方法和基本技能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的重要途径,是对学生综合能力和素质的全面检验。为保证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顺利完成,进一步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加强规范化管理。根据教育部办公厅教高厅[2004]14号文《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管理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毕业论文工作应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国际视野以及具备财经头脑的领域的应用型人才。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开展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主修和辅修专业。如毕业论文(设计)分数不合格者,均不得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第二章 工作组织

第四条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在主管教学副校长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学校、二级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指导小组三级管理。

第五条 教务处负责统筹、管理与协调全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制订毕业论文(设计)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计划,负责全校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监控、数据统计和工作总结与交流。

第六条 各二级学院负责本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的组织、实施、协调和质量监控。根据本《办法》制定符合学科、专业特点和学院实际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施细则和工作方案。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施细则和工作方案经教务处审批备案后生效,如进行修改,需再次经教务处审批备案。各专业要严格按备案的实施细则开展工作。

第七条 各二级学院成立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指导小组(以下简称指导小组),成员由教学相关具有中级职称以上的骨干教师组成,负责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具体审核和监督,保证本专业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质量。

第八条 指导教师原则上需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助教可担任导师助理,参与指导工作。鼓励聘请企事业单位具有相应资质的人员担任导师,每位指导教师独立指导的学生原则上不超过8人,特殊情况可报学校审批后,适当调整。

第九条 毕业论文工作采用信息化手段实现,所有过程记录通过教学管理系统论文模块录入。

第三章 选题与开题

毕业论文选题采取教师指定与学生自选相结合的办法,确定后由指导小组审核通过。学生选定题目后不得随意更改,确需更改的应经指导教师同意后报指导小组审核通过。

十一 选题基本要求

(一)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要求,体现科学研究训练的基本要求,有益于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的专业知识和理论,可以为理论研究、社会调查、案例分析、科学设计等多种形式。

(二)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紧密结合。鼓励学院与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联合拟定题目;鼓励选题与教师科研课题相结合;鼓励选题与学生科创项目相结合;鼓励体现学科交叉的选题等。

(三)难度与工作量适中,学生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毕业论文工作。

十二 选题确定后,学生提交选题,经指导教师审查同意后,由指导老师下发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

第十三条 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根据已下达的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进行毕业论文(设计)的前期调研与资料收集准备工作。撰写并于规定时间提交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经指导教师审核,指导小组和指导委员会批准后进入毕业论文(设计)研究与撰写阶段。

第四章 指导与评阅

十四各二级学院应检查指导教师的指导工作和指导过程,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处理。

十五指导教师在指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对所指导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质量负指导责任,要求如下:

(一)指导教师应加强对学生论文的写作指导,注重跟踪和检查论文工作进度。对毕业论文(设计)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给予指导,并按要求做好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记录。

(二)做好毕业论文(设计)的中期检查工作,指导学生填写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并审核。

(三)学生毕业论文完成后,指导老师对论文进行评阅,并按照要求填写毕业论文(设计)评阅表。

教务处另外指定一名老师对毕业论文进行审阅,所有评阅教师的评阅成绩均及格后方能认定为评阅通过。若评阅未通过,学生需根据教师评阅意见修改论文后重新提交评阅。

(四)指导学生做好论文查重、打印装订等答辩前的准备。

第十六条 学生作为毕业论文工作主体,对自己的毕业论文(设计)质量负责,要求如下:

(一)学习、遵守各项相关规章制度和纪律,按照指导教师的要求,定期汇报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情况,主动接受检查和指导;

(二)按毕业论文(设计)规范撰写论文,并按时交指导教师。

(三)认真做好答辩准备,按时参加毕业论文(设计)答辩。

(四)完成论文答辩后,论文按各二级学院要求提交存档。

章 答辩

十七 论文答辩工作开始前,学校按照《论文检测管理工作细则》使用“学术不端行为文献检测系统”对本科学位论文进行检测,检测通过后方能参加答辩。

十八各学院成立论文答辩委员会,答辩委员会成立各专业答辩小组,由各专业答辩小组负责论文答辩工作,每个答辩小组至少应由三名教师和一名答辩秘书组成,每个答辩小组设答辩组长一名,负责组织本组毕业论文答辩的具体工作。

十九 每个学生的答辩时间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一般不少于二十分钟。答辩程序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一)学生介绍毕业论文基本构想和主要内容;

(二)撰写毕业设计同学对设计进行演示;

(三)教师提问;

(四)学生回答问题等。

二十 答辩结束后,答辩小组应对学生论文(设计)写作情况、答辩情况进行评议,将评议结果现场公布给学生,同时应完成评阅意见填写和答辩成绩填报。

二十 论文答辩未通过者,学校组织二次答辩,二次答辩未通过,随下一届学生参加论文答辩,直到通过为止。

第六章 成绩评定与优秀毕业论文评选

第二十根据毕业论文(设计)评分标准,学生成绩由指导教师评分、评阅教师评分、答辩小组评分三部分构成,以百分制计算,毕业论文总评成绩计算方式:

论文写作成绩=教师评阅评定总成绩/评阅教师人数

论文总评成绩=论文(设计)写作成绩×70%+答辩成绩×30%

第二十 按照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优秀毕业论文评选细则,教务处组织专家对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指导委员会推荐的优秀毕业论文进行审核,评出校级“优秀本科毕业论文”,并向获奖学生颁发荣誉证书。

第七章 质量检查与档案管理

第二十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结束后,各二级学院组织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并提交教务处。

第二十教务处适时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行质量评价。

第二十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档案资料(包括毕业论文(设计)文本、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开题报告、中期检查表、指导记录表、指导教师意见表、评阅教师意见表、答辩记录、论文成绩汇总表)由各二级学院统一保管,保存期不少于5年。

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文本由学校档案室永久保存一套。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于2024年12月修订,原《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2022版)》同时废止。

第二十八条 本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