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指南
  • 试用期指南

    24

    2024. 06

    试用期指南第一次与学校新签劳动合同的教职工均有6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内进行三次考核,任何一次考核不合格的,学校可解除劳动合同。新教师在试用期间须参加新员工入职培训并通过培训考核,无故未参加入职培训或入职培训考核成绩未达标者,视为不符合试用期录用条件。【人力资源管理处对口负责人】办公地点:成都一号楼西区511办公室人力资源管理处联系电话:茹晓婷 028-6212066
    详细
首页上页1下页尾页/1页 跳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