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
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
二、承办单位
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体育教研中心
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党委学生工作部
三、宗 旨
青春、友谊、健康、和谐
团结、奋进、文明、育人
四、竞赛日期和地点
2023年5月11日——12日,成都东区运动场
2023年3月30日——31日,绵阳校区运动场
2023年4月13日——14日,德阳校区运动场
五、参加单位
成都东区全体学生(以辅导员老师为单位报名)
绵阳校区全体学生(以学院为单位报名)
(体育教育专业单独报名参加)
德阳校区全体学生(以辅导员老师为单位报名)
六、竞赛项目
1.绵 阳 校 区
男子: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4x100米接力、4x400米接力、110米栏、跳远、跳高、铅球
女子: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4x100米接力、4x400米接力、100米栏、跳远、跳高、铅球
非田径项目(男子组)
拔河比赛(每个单位选20男)
齐心协力(每个单位选30男)
迎面接力(每个单位选20男)
非田径项目(女子组)
拔河比赛(每个单位选20女)
齐心协力(每个单位选30女)
迎面接力(每个单位选20女)
2.成 都 校 区
男子: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4x100米接力、4x400米接力、跳远、跳高
女子: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4x100米接力、4x400米接力、跳远、跳高
非田径项目
拔河比赛(每个单位选10男、10女参赛)
齐心协力(每个单位选15男、15女参赛)
迎面接力(每个单位选15男、15女参赛)
3.德 阳 校 区
男子: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4x100米接力、4x400米接力、跳远、跳高 铅球
女子: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4x100米接力、4x400米接力、跳远、跳高 铅球
非田径项目
拔河比赛(每个单位选10男、10女参赛)
齐心协力(每个单位选15男、15女参赛)
迎面接力(每个单位选15男、15女参赛)
七、参赛办法
1.凡获得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正式学籍的在校本、专科学生,身体健康,适合参加
该项运动者均可报名参加(检录时交验一卡通)。
2.成都校区、德阳校区,个人项目各单位每项限报4人(绵阳校区个人项目各单位每项限报10人),每人限报2个单项(可兼报接力和拔河)。
3.成都校区、德阳校区,非田径项目各参赛单位每项限报1队。(绵阳校区非田径项目各参赛单位每项限报2队,男女各一队)
4.报名后不准更换运动员,违者取消个人和单位团体名次,冒名顶替、违犯赛会纪律
者报体育教研中心处理。
5.凡报名人(队)数少于3人(队)的项目,取消该项目比赛,所报该项目的运动员
可在规程允许条件下改报其它项目。
6.各队可报领队一人,教练一至二人。
7.秩序册下发后,凡与报名单有误的,由该队领队或教练员在两日内向总裁判长提出
书面申请,总裁判长将以单位报名单原稿为依据进行处理。
8.成都东区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4月15日,将报名表交到成都东区体育教研中心李峰老师处(或由校学生会体育部收齐后统一交给李峰老师)逾期不报或报名不规范者,按自动弃权处理,一律不再受理。
绵阳校区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3月15日,将报名表交到体育教研中心杨力老师处(或由校学生会体育部收齐后统一交给老师老师)逾期不报或报名不规范者,按自动弃权处理,一律不再受理。
德阳校区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3月30日,将报名表交到体育教研中心王雷老师处(或由校学生会体育部收齐后统一交给王雷老师)逾期不报或报名不规范者,按自动弃权处理,一律不再受理。
八、比赛办法
1.比赛过程中,运动员必修胸前配戴号码布(四角固定),否则禁止参加比赛。
2.参赛运动员必修按竞赛规程要求提前30分钟到检录处,三次点名不到者,以弃权论处。
3.径赛项目:男女100米、200、400米、110米栏、100米栏、4×100米、4×400米采用预、决赛两个赛次,其它项目均采用一次性决赛。
4.田赛项目:男女跳远、跳高、铅球采用预、决赛两个赛次
5.非田径项目:齐心协力、迎面接力、采用预、决赛两个赛次
拔河比赛、采用淘汰赛
6.裁判规则:田径项目参照国家体育总局最新颁布的(田径竞赛规则)进行
九、录取名次和计分办法
(一)个人
1.各单项录取前六名。如实际比赛人数(队)不如规定录取人数(队)的项目,按实
际比赛人数(队)递减一名录取。
2.田径项目:各单项前六名分别按7、5、4、3、2、1分计分,接力项目加倍计分。
(绵阳校区:非田径项目:各项取前三名)成都、德阳校区非田径项目:各项取前六名分别按14、10、8、6、4、2分计分。
3.凡分组决赛的径赛项目,成绩相等,名次并列,得分平分,无下一名次。
4.各单项破校纪录加7分,多次破一项纪录只计最高一次进行加分。
(二)团体
1.团体总分以各单位男、女得分之和,非田径项目得分之和计算,如遇总分相等时,
以破校纪录多者名次列前;若再相等,则以获单项第一名多者列前,以此类推。
2.凡冒名顶替者,除取消个人参加比赛的资格外,还将扣除所在单位团体总分10分/
次。总裁判长受理检举时间,限于该项比赛结束之前,结束之后一律不予受理。
十、奖励办法
1.凡获得单项、团体名次者,均给予奖励。
2.凡打破各层次纪录者,按学校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3.大会设最佳组织奖、体育道德风尚奖、体育精神文明奖。
十一、本次运动会规程解释权属大会组委会,未尽事宜,由大会补充。
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
体育教研中心
2023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