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德林,男,会计学院2018级专科会计10班学生(学号31805257)。该生自2019年9月1日开学至今未返校进行报到注册,截止2019年12月23日累计旷课达到154学时,且2019-2020学年未缴学费15040元。期间辅导员多次提醒学生及时返校上课并联系家长,学生与家长表示不愿继续学业,同意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前往学校先办理休学手续,但两次均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休学手续。该生自12月3日至21日,已完全不接辅导员电话、不回复辅导员的任何提醒短信和QQ消息,该生家长表示学生不到校办理休学手续,家长同意按学校规定进行清退。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二章第三十条“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的,学校可予退学处理”,《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六章第四十二条“未请假离校连续两周不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进行学籍注册而又无正当理由的,应予以退学。”以及《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试行)》第二章第六条“不假离校并达到连续两周及以上未参加学校规定教学活动的学生,按退学处理;学生无故旷课,旷课累积超过50学时给予开除学籍处分。”的规定,朱德林应予以清退处理。
2019年12月25日校务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朱德林同学退学(取消学籍)的处理。因退学决定书无法送达,现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经过10日,即视为送达。
本人对退学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后10日内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特此告知!
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
2019年12月25日